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采购包1:
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,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,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或者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》、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》进行响应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采购包1:
(1)供应商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经营备案电子证书》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)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。。
1.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8万元。2.采购计划编号:************0830[2024]00017。3.监督、投******财政局,监督电话:0831-******,地址:高县兴盛路县政府办公楼5楼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************组织部
地址:高县庆******中学9号楼
联系方式:平老师;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四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(商铺)2层6号
联系方式:胡强;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胡强
电话:******